问题描述: 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则应停止腹膜透析?
许婧涵
更新时间:2024-12-26
(1)肌酐、尿素氮等「毒素」清除不达标,伴有食欲不振、恶心呕吐、皮肤瘙痒、失眠、昏迷等尿毒症症状,可选择在原治疗基础上每周加 1 次血液透析,或更换为其他透析方式;
(2)各种原因导致腹膜损伤,功能受损,无法发挥清除「毒素」的功能;
(3)严重的、难治的腹膜炎 需要借助血液透析过渡,待炎症控制后可继续腹膜透析;
(4)血糖控制较差的糖尿病患者;
(5)成功接受肾移植,无需继续进行透析治疗者。